底线第一集案件原型

电视剧《底线》里第一集案件原型是于欢案件。

在第一集的剧情中,男主雷星宇的原型就是于欢本人,而在最新剧集的一审判决里,于欢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剧情播出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不少人认为于欢行凶是有原因的,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年轻小伙的母亲借钱无力偿还,遭到讨债的人侮辱;小伙一时冲动下,捅伤四人,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在剧中,几名法官就小伙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电视剧简评:

在电视剧《底线》中总共十个主要案子,每个案子虽然案情不一样,但是所呈现的现实意义令人深思。

就像《底线》里二审时,法院在写审判词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被害者(催债者)的行为违背人伦,违背人伦放进案件审理考量中,让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词条。

于欢者案涉黑团伙吴学占等15人被提起公诉了吗?

"辱母杀人案":已受理于欢等人提出的上诉,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已通知双方律师阅卷,听取意见 ?。

2017年3月26日,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月息10%。她在支付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催款人杜志浩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接到报警前来处理此案的警察离开接待室时,情急之下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将杜志浩捅死,另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伤。之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如果没有于欢情急之下持刀行凶的死伤,这只是一起由民间借贷纠纷导致的普通“非法拘禁案”。但是,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夹杂其中的“辱母情节”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可以说近年来无案出其右,既造成了一死二伤的后果,也挑战了公众的社会道德和公平认知。更重要的是,此案的审判结果,并没有如辩护律师及众人所预料的那样,以“防卫过当”来认定,也就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对被告人处以更轻的刑罚呢?当地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当时的人身自由虽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没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故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的确,刑法上正当防卫的成立,将“防卫的紧迫性”作为核心要件,其要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二是不得不制止侵害。从法院的认定看,恐怕还是认为防卫达不到“不得不为”的程度。问题在于,“没有人使用工具”,被告人及其母亲就没有现实危险吗?当“极端手段污辱”都已经出现,谁能预料,不法分子接下来还会采取什么更恶劣、更危险的侵权行径?

然,“派出所已经出警”,但警察仅提醒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了房间。应当说,这种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被告人及其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的确符合“不得不为”的要求,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当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出现“死亡1人”等情形,有关执法人员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其实,除当天的案情外,审判机关还应综合考量的重要情节是,对方一些前置情形的“违法性”,也就是具有“黑社会背景”,以及“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这些事实不仅从侧面印证被告人的激愤之举实属“不得不为”,还能证明其本人的“主观恶性”较低,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有利的判决。

法律规定“正当防卫”行为,目的是要鼓励公民采取必要措施与不法侵害作斗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将“超过必要限度”的“门槛”抬高,施以无差别的“对待”,只会使公民抗争邪恶的勇气遭受遏制,从而与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同样,法律也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任何执法不当与裁判不公,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与戕害。目前,被告人已经上诉,期待在即将到来的二审中,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实现排除社会危害性与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彰显法律之正义。

今年8月3日,山东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15人,已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欢之母苏银霞于8月8日委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文广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求被告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60万元,并返还13.4万元高息及被违法占有的一处房屋。

备受舆论关注的于欢案发生于2016年4月。公开报道显示,聊城企业家苏银霞曾以10%的月息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此后,11名催债人上门催债,为首的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于欢摸出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杜志浩就医过程中死亡。

2017年2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5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前述案件进展的同时,2016年8月,吴学占涉黑团伙被警方摧毁,吴被抓获。2017年3月,吴学占被检方批捕。

殷清利律师透露,吴学占等15人共被起诉了7个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故意伤害罪。其中,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相关。

关于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了解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吴学占被指控2010年以来在冠县先后成立了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据点,笼络杜志浩等多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为组织、领导者,杜志浩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另7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犯罪组织。

前述人士说,该团伙被指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违法活动。比如,为催还高利贷非法侵入苏银霞住宅,非法拘禁苏银霞、于欢;安排5人到冠县人民医院当保安,方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随时差遣;并且,该团伙被指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如,于欢案发生后,出资200万元给杜志浩家属作为抚恤金,给受伤的严建军在北京联系医院救治。

该人士透露,该团伙被指控的涉黑行为,还包括强迫冠县某某建筑安装公司、某某建筑安装公司出让已中标的建设工程,并以其名义继续施工,从冠县人民医院领取工程款1300余万元;干扰政府部门正常工作,威胁冠县交通局执法人员,恶意举报冠县经信局干部;向银行恶意举报,阻止给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干扰企业经营;到银行滋事,逼迫银行给相关企业违规发放贷款;等等。

据了解,苏银霞不是唯一遭受该团伙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等的人。了解案情的人士表示,吴学占等人被指控,2013年12月9日晚,杜志浩伙同被告人郭彦刚等4人**进入村民王某某(女)家中,以其曾信访为由,用透明胶带将王某某捆绑,强行拘禁至冠县东外环某某集团公司一处废弃的办公室内,期间采用扇脸、脱衣、捆绑等方式侮辱和殴打,时长80个小时左右。

苏银霞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苏银霞已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共提出3项请求事项:一是请求贵院对所有被告人从重裁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其所违法占有的名仕花园房屋一处;三是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60万元。

目前,吴学占案开庭时间还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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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檐挂月的头像
    虚檐挂月 2025年08月08日

    我是灯塔号的签约作者“虚檐挂月”

  • 虚檐挂月
    虚檐挂月 2025年08月08日

    本文概览:电视剧《底线》里第一集案件原型是于欢案件。在第一集的剧情中,男主雷星宇的原型就是于欢本人,而在最新剧集的一审判决里,于欢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剧情播出后,引起了很多网...

  • 虚檐挂月
    用户080811 2025年08月08日

    文章不错《底线第一集案件原型》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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